【112-1華語文教學學程結業證書申請事宜】

112-1即將畢業的同學請注意,華語文教學學程結業證書申請說明如下:

一、申請資格:

必修學分須達6學分,選修學分須達8學分,總學分須達14學分。(請參照112學年度華語文教學學程課程規劃表

二、所需資料:

1.歷年成績單(請自行至教務處申請)

2.請提供2吋大頭照2張,背面請寫上姓名和學號。

3.填妥「華語文教學學程學生修課學分檢核表」,並簽名。

三、資料繳交期限:113115()

()親自交件:請洽舍我9S902室人文社會學院。

()郵寄,收件資訊如下:

收件人姓名:世新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詹子瑱助理
收件人地址:116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17巷1號

收件人電話:(02)2236-8225分機83044

(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09:00~17:30,若要中午12:00-13:30來,請先電郵或臉書私訊,避免撲空)

四、證書領取方式:證書預計1月下旬製發完畢,可選擇親取或由學程使用雙掛號寄出給同學。

 

※若有問題,歡迎來電(02)2236-8225轉83044或來信tcsl@mail.shu.edu.tw 或私訊我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