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-2華語學程生畢業生 審查畢業資格&領取結業證書說明
111-2將畢業的同學注意:
取得「華語文教學學程中英文結業證書」說明如下-
1.申請資格:必修學分須達12學分,選修學分須達10學分,總學分須達22學分;全學年課程上下學期均修畢並及格,方得計算學分。
2.需備資料:
(1)請填妥「華語文教學學程學生修課學分檢核表」
學分檢核表下載網址:https://reurl.cc/lDkl29
(2)提供歷年成績單1份(請自行至教務處申請)
(3)檢附2吋大頭照2張,背面請寫上姓名和學號(核發結業證書用)
3.繳交期限:請於6月16日(五)下午5:30前,將以上資料繳至舍我9樓S902人文社會學院辦公室,洽承辦人詹小姐審核確認。
「華語文教學學程中英文結業證書」將於7月中旬製發完畢,同學可選擇親洽人社院領取或由學程以雙掛號寄發。
※請留意,學生修課學分檢核表上的「英文姓名」請填寫護照上之羅馬拚音。
➡ 若有問題,歡迎來電(02)2236-8225轉83044或來信tcsl@mail.sh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