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-2華語學程生畢業生 審查畢業資格&領取結業證書說明(延長收件至7/5)

請大四或將畢業同學注意:

取得「華語文教學學程中英文結業證書」說明如下-

1.必修學分須達12學分,選修學分須達10學分,總學分須達22學分;全學年課程上下學期均修畢並及格,方得計算學分。

2.本年度考量疫情,故本次特別處理,不需提供成績單。

3.檢附2吋大頭照2張,背面請寫上姓名和學號(核發結業證書用)。

4.填妥華語文教學學程學生修課學分檢核表

備妥文件後,請於7月5日(二)下午4:30前親交到人文社會學院S902辦公室,洽承辦人詹小姐審核確認。

文件審核完畢,「華語文教學學程中英文結業證書」將於7月中旬於人社院發放,請同學親自領取或事前知會者可掛號寄發至府上。

 

※請留意,學生修課學分檢核表上的「英文姓名」請填寫護照上之羅馬拚音。

 

※若有問題,歡迎來電(02)2236-8225轉83044或來信tcsl@mail.sh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