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-2應屆畢業生【放棄】華語文教學學程注意事項

110-2未修畢學程的應屆畢業生(含延修生),請記得遞交「放棄修讀華語文教學學程申請書」,不然會卡畢業資格喔!

辦理方法:

1.請填妥放棄表格之「申請人基本資料」(姓名、學號、系級、修讀期間、放棄原因) 於左下角簽名及填寫簽署日期。

2.由自己系上系主任簽名後,將表格送至舍我9樓S902人文社會學院交給詹子瑱助理。

※請留意,「放棄學程」,不代表「停修」課程,若110-2仍有修讀學程課,仍依照規定辦理停修或把課程修畢。

若有疑問,請發送電郵至: tcsl@mail.shu.edu.tw,或加入華語文學程臉書社團私訊,或親洽舍我9樓s902人文社會學院詹子瑱助理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