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 學年度華語文教學學程招生
一、依據
依「世新大學華語文教學學程招生遴選作業要點」及「世新大學華語文教學學程修讀辦 法」等規定辦理。
二、招生名額
1.正取:每學年開設 1 班,合於申請資格所列規定者,依國文成績、英文(英聽/英檢) 或日文(日聽/日檢)成績排序,每班正取名額為 50 名。
2.備取:每學年依正取生名額之 0.2 倍,列備取名單。正取生名額出缺時,由備取生於 報到現場依序遞補,當天未報到則不予保留。
三、申請資格
1.本校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,在學 1 學期以上者。
2.操行成績每學期乙等(70 分以上),且無記過處分之紀錄者。
3.大一「國文」及「英文/英聽」(或「日文/日聽」)成績及格,或英(日)文具初級檢定 (含)以上程度而有相關文件之證明者。
四、修業年限
學程修讀年限以 2 年為原則,必要時得延長;其延長之年限,應符合大學法及其細則所 訂延長修業年限之規定。
五、申請方式
1.填妥申請表,備妥歷年成績單乙份(請自行至教務處申請)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
2.於申請期間繳交上述資料至人文社會學院華語文教學學程。
六、招生時程
1.簡章公告:107 年 3 月 5 日(一)於本學程網站及人社院佈告欄(S902)公告。
2.招生說明:107 年 5 月 25 日(五)12:00~13:00,舍我樓 S1204 會議室。
3.申請期間:107 年 3 月 5 日(一)至 107 年 6 月 4 日(一)上午 9:00~12:00, 下午 1:30~5:00,請繳交相關申請文件至人文社會學院辦公室(S902)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七、放榜:107 年 6 月 8 日(五)中午於世新大學官網公告。
八、報到
正取生報到:放榜後於 107 年 6 月 13 日(三)前採網路 E-mail 辦理報到。
備取生遞補:107 年 6 月 20 日(三)通知後,採網路 E-mail 辦理報到。
九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華語文教學學程(02)2236-8225#3044 鄭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