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13-1華語文教學學程結業證書申請事宜】
113-1即將畢業的同學請注意,華語文教學學程結業證書申請說明如下:
一、申請資格:
必修學分須達6學分,選修學分須達8學分,總學分須達14學分。(請參照113學年度華語文教學學程課程規劃表)
二、所需資料:
1.歷年成績單(請自行至教務處申請,若113-1結束才能取得全部學分,請於這學期成績公告後,再去申請成績單)
2.填妥「華語文教學學程學生修課學分檢核表」,並簽名。
三、資料繳交期限:114年1月22日(三)
(一)親自交件:請洽舍我9樓S902室人文社會學院。
(二)郵寄,收件資訊如下:
收件人姓名:世新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榮安助理
收件人地址:116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17巷1號
收件人電話:(02)2236-8225分機83044
(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09:00~17:30,若要中午12:00-13:30來,請先電郵或臉書私訊,避免撲空)
四、證書領取方式:證書預計3月中旬製發完畢,可選擇親取或由學程使用雙掛號寄出給同學。
※若有問題,歡迎來電(02)2236-8225轉83044或來信tcsl@mail.shu.edu.tw 或至學程社團臉書私訊榮安,謝謝。